9月20日,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46岁男教师郝建宇被砍四刀后反杀行凶者郭某某一案,二审经兴安盟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认定郝建宇犯故意伤害罪判刑10年。2020年8月17日,郝建宇在电话中与郭某某发生了冲突,郭某某在郝建宇小区门口持刀将郝建宇头部手部多处砍伤。郝建宇同伴王雷笛见状下车将郭某某的刀夺下扔进草丛,随后郭某某跑向远处,据二审裁定书显示,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目击证人称郝建宇随后与郭某某发生了争吵并推搡。
王雷笛赶到后将郭某某踹倒,随后郝建宇用砖头击打,最后被金年会体育app下载官网一名女子出面制止。郝建宇的家属郝女士则认为,目击证人的证词没办法解释,为何郝建宇的面部出现了可以被砖头造成的钝器伤。郝女士表示第二次冲突究竟是谁先动手实施伤害,两名被告的辩解与证人证言存在冲突。郝建宇和王雷笛此前在庭审均称,两人商议随后是要去往医院,但随后被远处的郭某某再次袭击。
但该辩解没有被二审法院采纳。兴安盟中院认定郝建宇在郭某某身后持续叫骂,双方发生厮打,郝建宇和王雷笛已成为主动侵害者,不具备防卫郭某某伤害的性质。郝建宇及王雷笛的辩护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